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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tailed Notes on 內地 遺產 繼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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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代位人在繼承開始前「死亡或喪失繼承權」,其直系親屬得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如是台灣人要繼承在大陸地區的遺產,須先經台灣公證人公證親屬關係聲明書、繼承協議書、授權書等應備文件,再將核驗過的公證書攜至大陸公證處做「繼承權公證」以辦理繼承手續。 提供公司出具之書面單據,會計報告,銀行資信,擁有物業証明,按揭狀況,已簽訂之合同包括擔保文件及其他有關企業之資料等。 法律諮詢通 大陸律師 中國大陸遺產繼... https://smebrother.com/blogs/news/父母也有被差別對待的一天-香港和大陸遺產繼承順位大不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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